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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战“疫”时 居然还有人醉驾

来源:山丹公安 发布时间:2020-02-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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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殊时期,公安机关要求市民尽量不要外出,作为交通驾驶员,更应恪守职业操守,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驾车外出载人给防控疫情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与他人聚会饮酒后又醉驾机动车造成单方肇事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视他人生命为儿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2月2日22时45分许,大队值班室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来电,在山丹县双拥路自来水公司门口有一辆甘G2H**1的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接警后,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由于情况特殊,不宜采取酒精检测,随即带往山丹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并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当日王某同王某某等5人在其叔叔王某某家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返回途中,在酒精麻痹作用下,神智不清,造成车辆驶入路边撞上护栏才停住,所幸未造成车内3人受伤。2月3日,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69.99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王某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
 
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形势,各级政府部门发布了各种严禁聚会、走亲访友的相关规定,但仍然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仅聚会饮酒,还酒后驾车上路,家人也不履行劝阻、监督职责,缺乏最基本的自我防范意识,对社会和他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山丹公安交警郑重提醒:疫情面前,我们不仅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共战疫情!也应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疫情防控期间,请机动车驾驶人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无事尽量不要外出,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危害他人、危害家庭、危害社会。胆敢以身试法,公安交警查获后将依法予以严惩!
 
交警提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严格执法,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敬畏法律、珍惜生命,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