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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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但偏偏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却终究躲不过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9月7日晚,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九龙江中队的民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驾驶员。
当晚,九龙江中队的民警在辖区东环路开展夜查行动。至23时30分许,民警检查到一辆灰色皮卡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人却支支吾吾,半天拿不出证件来,如此情形顿时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过进一步的询问,民警得知该驾驶人马某某在2018年的时候就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但马某某心存侥幸,罔顾法律,仍然驾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甘州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不可心怀侥幸,知法犯法。(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