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张掖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假冒他人身份出售伪劣产品多次流窜作案 获刑且被罚没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8-2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 8月25日,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冒充“中铁”工人,售卖劣质发电机、电焊机诈骗案件。白某群、张某保等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依法没收用于作案的三辆小型轿车及其他涉案赃物。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白某群、张某保、张某宏、刘某祥先后分别在在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武威市、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流窜作案。假冒中铁二局、十二局员工或者修路工人等身份,虚构工程结束,剩余的进口发电机便宜出售等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质量、性能均不合格的劣质发电机和“三无”电焊机出售给被害人,先后44次骗取樊某华、张某等4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3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群、张某保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