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丹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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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山丹县法院在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掌握证据,审判团队集体深入群众,走访了解,析法释理,得到群众好评。
经查,被告和本村村民长期采取剪断防护网、填埋防火沟,驻扎羊圈等方式,在原告承包看护的3000多亩退耕还林林地上肆意放牧,造成林木被羊只啃食、自然草植被破坏的严重后果,同时导致山丹马场企业管理困难,多次劝阻无果,并与原告等人发生打架等事件,原告遭受利益损失。山丹马场和乡镇村社多次介入协调处理,公安派出所也对打架事件进行处罚,但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该案审理中,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了解到林地周围村民在该林地放牧系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周围村民放牧缺乏草场和退耕还林地保护的冲突矛盾,且之前通过相关部门处理,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案件处理难度相当大。为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曾多次向山丹马场和乡镇及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
近期,原告向法院反映,当前正当退耕还林地自然草生长季节,被告等村民有再次强行在该林地放牧的迹象。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和制止违法行为,山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团队集体前往纠纷现场,在案涉草场和周边林地详细勘察、调查走访、拍摄取证,为公平、公正、公开审判夯实基础。现场勘验过程中,办案人员找到被告等人,严厉告诫其在退耕还林地放牧的违法性及产生的不利后果,以案释法,宣讲有关法律规定,告诫其切勿因纠纷而再次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被告当场表示不再在该林地继续放牧,计划调整养殖规模,积极响应当地村镇组织的安排,进行集中圈养养殖。
山丹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纠纷发生的真正原因,辨法析理进行调判,使案件审理既符合法理,又合乎人情;即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利益矛盾的有效调和,又有利于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