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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肃南法院祁丰法庭当日立案、开庭、调解结案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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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安桂香 殷骏)4月22日,张掖市肃南县法院祁丰法庭成功审结20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只用了一天时间,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调解结案。
 
2014年以来,被告管某经李某、赵某介绍,向肃南县祁丰藏族乡牧民收购羊只,被告管某陆续支付部分羊款,至2020年1月,管某仍欠祁丰乡20户牧民羊款近200万元。因拖欠羊款长期得不到支付,20户牧民向肃南县法院提起诉讼。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标的较大,祁丰法庭受理案件后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前与原告、法律援助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积极沟通,制定了详细的审理计划。该案被告管某系省外人员,办案法官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积极协调,督促管某积极到案。管某到庭后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放弃答辩举证期限。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无争议。4月22日,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及的20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群众的诉讼需求,就是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当天立案结案,一次性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正是肃南法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获得感的具体体现,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张掖市肃南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