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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案件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12-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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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顾新元)12月16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以追讨债务为名,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收车的王某辉等恶势力团伙成员受到法律严惩。


  2018年10月,王某辉以其经营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合同一方,与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催款合同一份,由其公司为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催收车辆抵押逾期贷款。2019年春节过后,王某辉纠集外来无业人员孟某飞、李某利,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为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处理车辆抵押贷款逾期为名追讨债务,通过秘密、威胁等手段非法收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在非法收车期间,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指派公司工作人员朱某飞协助王某辉进行车辆GPS定位,王某辉等人先后在张掖市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等地以GPS定位找寻逾期贷款客户车辆,后将车辆偷开至外市予以藏匿,以此向逾期贷款客户索要违约金、催收费等高额费用,先后作案8起,非法获利数万余元。其中王某辉作案8起,孟某飞、朱某飞、李某利参与作案7起。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共计121.7万元。
 
甘州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辉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孟某飞、李某利等人追讨债务,形成了以王某辉为首,孟某飞、李某利成员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强拿硬要占有公私财物,充当地下执法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案金额巨大。经过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辉有期徒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李某利、孟某飞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朱某飞参与实施犯罪,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