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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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荣花)8月22日,张掖市民乐县法院集中向4起案件的7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00000元,解了部分贫困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我女儿身体受了重伤,花光了家中的积蓄,这可是救命的钱啊,感谢法官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王某领到法院救助的120000元钱时,含着热泪说出了以上的话。原来,王某的女儿袁某乘坐李某无证驾驶的轻型货车遭遇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二级、三级伤残。经法院判决,李某需赔偿袁某各项损失人民币509769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经过调查,得知:李某自事出后一直在喀什一带打工,具体行踪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袁某一家生活困难,民乐县法院为其申请了120000元的司法救助款。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法部门的不懈努力,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在执行实践中越来越完善,在司法领域彰显出来越来越璀璨的光辉,给严正肃穆的司法带来一抹柔美,也给困难群众带来了温暖之光。(张掖市民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