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
发布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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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8)甘0702执悬004号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了悬赏执行申请,现本院决定对下列被执行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王飞,男,汉族。1986年9月2日出生。住甘州区明永乡中南村二社。身份证号码:62220119860902811X
执行案号:(2017)甘0702执1178号。执行标的:104680元。悬赏期限:12个月(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飞行踪线索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悬赏奖励人民币3000元;提供被执行人王飞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举报财产变现款的5%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936-8252256、18706900091、0936-8258603
(二)
被执行人张自学,男,汉族。1974年4月24日出生。住甘州区东湖小区18号楼4单元6楼602室。身份证号码:622223197404241818。
执行案号:(2017)甘0702执7117号。执行标的:88146元。悬赏期限:12个月(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自学行踪线索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悬赏奖励人民币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张自学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按举报财产变现款的5%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936-8258501、13993600720、0936-8258603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