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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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张掖市民乐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
《通告》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在敦促执行实施中的职责,规定了通告对象范围、履行时间及地点、制裁措施等内容。
《通告》告诫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调查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失信公示、媒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强制审计、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法律是刚性的,是无私的,是无情的,是必须遵守的。民乐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将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张掖市民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