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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信用卡诈骗刑事案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4-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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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钱不还 构成犯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甘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信用卡诈骗刑事案
 
本网讯(通讯员 郑洁)2018年4月4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徐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甘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徐某某自2016年3月起,在某银行办理一张额度为五万元的信用卡后,多次透支且不按期限还款,截止案发欠款本息合计已超过6万元。银行屡次电话和上门催收,徐某某仍拒不偿还。银行报警后,警方多次传唤并告知徐某某法律后果,2018年1月4日,警方将其抓获并刑事拘留。案发后,徐某某向银行归还本金及部分利息共计53800元。甘州区法院认为,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近几年信用卡诈骗呈高发态势,且随着发卡银行提升信用额度,透支金额也越来越大。不少人以为信用卡透支不偿还只影响个人征信,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透支1万元至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