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12-26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黄向军 王洁琼)今年下半年,张掖市肃南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共受理各类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12件,由于该类案件均属于农户在与种子经销商签订种植回收合同时,种子经销商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农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部分农户在诉讼中无法向法庭提交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
为了确保农户的权益,法官亲赴种植现场对农户滞留种植的种植物进行现场勘验,并向村委会、乡政府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其中7件案件经法庭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剩下的5件案件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及时开庭审理,认真分析证据,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交易习惯,作出了判决,由种子经销商合理赔偿农户损失。此判决的做出,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诚信机制。(张掖市肃南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