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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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何正功 周祎晨)张掖市甘州区的冯某某、蒋某某等人因购买湖南双峰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吊车未予付清货款,该公司依法申请保全冯某某、蒋某某等人的财产,湖南省双峰县法院于2017年8月24日作出民事裁定,意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鉴于被申请执行人居住在张掖市甘州区,湖南省双峰县法院请求甘州区法院协助执行,甘州区法院执行局二团队及法警队部分干警积极出动,于9月8日早会同双峰县法院工作人员,将被申请人购买的吊车一台予以扣押,顺利实现了异地司法扣押财产。
甘州区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践行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理念,以维护司法权威为己任,重视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多年来,积极支持、协助外地法院来甘州区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以共同维护国家司法权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也借此机会注重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外地法院的先进执行方法、执行艺术,以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