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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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洁琼)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树立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形象,张掖市肃南县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
该制度从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及禁止的行为两方面逐条列举,详细的指出本院干警在八小时工作日外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同时,将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实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违反八小时以外规定,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的失教、失察、失管、失督责任,初步实现了 “监督无缝隙、管理无盲区”的干警管理目标。(张掖市肃南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