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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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国清)2月20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发布了《关于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通令》,限涉案被执行人4月30日之前主动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截止4月30日,该区法院执行局共接待主动申报财产的涉案被执行人86人,核实有价值财产线索33条,因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而执结案件21件,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然而《通令》期限届满后,仍有部分涉案被执行人不主动申报财产,对《通令》无动于衷。为此,5月8日,该区法院正式启动惩戒涉案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行动,对期限内未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以及逾期申报财产的涉案被执行人,严格兑现《通令》关于“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依法予以司法拘留、罚款等法律制裁和纳入失信名单库等信用惩戒。行动开展以来,该区法院已对未申报财产的5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留,有力的震慑和打击了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要求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最高人民法院5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核心内容,是每一个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惩戒未申报财产行动既是该区法院贯彻实施该《规定》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该区法院做好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案件没有得到执结之前,惩戒行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该区法院将始终紧盯“案件执行”这一中心目标,持续加力,常态用功,助推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