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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11-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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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26日下午,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精神,讨论审议了《关于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综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听取了《2018年度案件评查工作通报》《2018年度执法巡查工作通报》和《2015-2017年度全市司法救助资金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张掖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永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市委政法委各委办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学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学忠指出,“枫桥经验”的核心是群众工作,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利用群众力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思路、机制和途径创新。要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使“枫桥经验”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要在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张掖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再进行探索和创新。要结合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对山丹县、甘州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有益做法,进行深入挖掘、积极探索,打造更多在全省有影响力、可复制推广的亮点品牌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赵学忠指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阶段性和长期性,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提出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总结2018年工作,提前谋划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对照中央提出的10个方面的要求,抓住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纵深发展。
 
赵学忠强调,要把“雪亮工程”作为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能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成立以市委政法委牵头、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建设领导小组,持续快速、高效推进,全面抓好“雪亮工程”的建设、运行和深度应用工作。市级政法各部门要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张掖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