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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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管云龙)为解决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案多人少”执行难问题,5月5日,甘州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汪建宏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龙、区政协副主席周彤以及公检法三长出席会议。
会上,甘州区法院院长黄永利通报并安排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等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张鹏指出,近年来,甘州区法院受理案件急剧增加,“人少案多”“执行难”等问题突出。司法执行作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是实现公平、正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手段,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保障。当前“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部门难求、查扣的执行财产难动、特殊的被执行人难碰、执行受阻难解、抗拒执行责任人难究”等社会现象导致法院执行困难重重。
张鹏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思想认识,解决当前法院执行难问题不是法院一家的工作,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张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4月17日,张掖市委书记毛生武专程到甘州区法院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分析案件激增的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提高依法办案效率,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民间调解力量的作用,妥善把各类问题和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毛生武在甘州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提出的“六项任务“,结合甘州区《贯彻落实毛生武书记调研甘州区法院工作指示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制度,打组合拳、施综合策,全力配合甘州区法院化解执行难问题,形成攻克“执行难”的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方位、多层次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各单位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各方面限制。同时,要督促涉案公职人员、特殊主体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张鹏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为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对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各类主体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处理等29项工作措施和惩戒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并对每项惩戒措施的落实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对法院依法执行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义不容辞地给予支持和配合。工商、税务、金融、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依法开展执行工作;要建立执行案件执行阶段分流机制,对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将相关材料移交纪委、组织部及其所在单位协助执行,对拒不执行的,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将相关材料编入个人档案,并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及国企员工的执行案件,将相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单位协助执行;对村(居)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交其所属乡镇党委、政府协助执行;对涉及企业和一些特殊行业的执行案件,移交具有监督管辖权限的单位协助执行。
张鹏要求,要立足主体责任,加强甘州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素养,切实整治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大力推进阳光执行,坚持执行程序公开,坚持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执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努力构建开放、公正、透明的执行机制。(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