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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促双赢 司法暖民心——山丹县法院“劳务法庭”巧解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山丹县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12-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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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丹县法院“劳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停工状态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劳动者维权与企业减负的双赢。

案情回顾:劳动关系起纷争,双方诉求不一

2021年1月,王某某入职被告企业。2025年1月,企业因炼钢炉停运通知其放假。此后,王某某多次询问复工时间,均被告知“等待通知”,并于3月得知已无岗位。其返岗请求被拒,随后被移出工作群。王某某认为企业以停工方式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仲裁后,因对部分裁决不服,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企业辩称,从未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企业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并曾通知员工返岗但遭王某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赔偿金,同时认为王某某主张的工资标准过高,请求驳回诉请。

法院调解:聚焦争议柔性化解,背对背调解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出“是否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平均工资标准”“企业是否真实停工停产”三大争议焦点。考虑到判决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延长维权周期与加重企业负担,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倾听王某某诉求,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维权应秉持理性合法的原则;另一方面,分析企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王某某撤诉,一起剑拔弩张的劳动争议在法庭的柔性调解下圆满化解。

本案是“劳务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体现,对劳动者而言,快速获得补偿,避免了冗长诉讼;对企业而言,既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有助于规范用工、维护声誉。下一步,法庭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创新调解方法,高效定分止争,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