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宣化镇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坚持“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着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今年年初,贞号村网格员在走访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起人身伤害的经济补偿矛盾纠纷,盛某和舒某本是姑舅兄弟,二人相约一起外出务工,某天晚上盛某酒后与舒某产生口角,在推搡拉扯中导致盛某肋骨骨折,牙齿掉落,后盛某住院治疗,双方就赔偿费用引发了矛盾纠纷。网格员排查了解到情况后,及时进行了调处,但未能成功,后上报了村委会。村调委会组织调解员通过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背靠背”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等方式进行了调处,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统一意见。后村委会以民情报告单的形式将此经济补偿纠纷上报宣化镇综治中心调解。
镇综治中心查清事情的经过后,及时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展开第一次联合调解。调解中,盛某认为自己受伤住院,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补助费以及后期牙齿修补等费用寸步不让;舒某则认为盛某酒后口无遮拦,并且是在拉扯过程中产生的伤害,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实属冤枉,更不愿赔礼道歉。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困境,镇综治中心结合村情实际,及时启动“一心两员三所+”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宣化法庭和同村威信较高的朱某共同参加调解。朱某从“情”字入手,以“维护亲戚关系和睦”为切入点,从两人的对立到日后相处,从自我的关系到双方家人的感受,说起因、讲损失、谈感情,以情化解;法官则从“理”“法”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分析问题,摆事实、讲道理,直击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不当之处,合情合理明晰责任,计算赔偿金额。工作人员通过“情”的抚慰、“理”的引导和“法”的保障三个方面与当事人背靠背交流、面对面沟通、心贴心引导,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对赔偿金额双双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处用“四级七天”调解法流程,在7天内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限时梯级化解,实现了“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