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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判后回访+执前督促,西郊“种子法庭”为合作社成功追回700余万元种子款

来源:甘州区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1-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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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那700多万元的种子款已经全部到了,西郊‘种子法庭’真是名不虚传呀……”近日,张掖市甘州区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两位法定代表人走进西郊法庭,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向法庭干警深情致谢。

2023年1月6日,某制种企业与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签订《玉米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各一份,约定合作进行杂交玉米种子的生产。合同签订后,两个合作社随即按照合同约定,为制种企业种植玉米。然而,玉米成熟并全部收获后,双方却因实际种植面积的确认、种子款的结算方式等具体问题产生了争议,对簿公堂。

由于两起案件涉及制种面积达4000多亩且涉案金额较大,西郊“种子法庭”法官们高度重视,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过程中,种植合作社认为应该按照平均亩保产值结算种子款,而制种企业则考虑到两个合作社玉米制种并未达到目标产量,应按照行业惯例进行结算。因双方各执一词,几经调解未果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经审理查明,“种子法庭”依法判决制种企业以亩保产值全额向制种农户兑付种子款。

判决生效后,为实质化解纠纷,高效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现场说法等方式主动引导和督促该制种企业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并从情理入手,引导企业从长期发展及公司信誉的角度充分考虑,动员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经过多次的判后回访和执前督促,制种企业意识到自身在签订合同、种植以及收购过程中确实存在管理漏洞问题,遂先后履行了两个合作社共700余万元案款。

判后答疑与督促履行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亦是法官的职责所在。近年来,甘州区法院西郊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判后回访、执前督促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的一缓再缓转变为“我要履行”的主动承担,真正做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进一步提升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执源治理的实际效果,切实提高了群众及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