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23年10月,姜某某租赁山丹县某公司临街铺面,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姜某某向该公司缴纳房租5000元,后姜某某将铺面装修开始经营。2024年3月,该公司将对姜某某租赁的临街铺面进行提升改造,在第一时间告知姜某某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铺面腾空,并将姜某某缴纳的5000元房租退还给姜某某本人,之后姜某某因为铺面装修花费的问题和该公司展开了协商,至2024年8月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此时临街铺面的升级改造项目也已开工,后该公司多次通知姜某某搬离铺面未果。8月16 日该公司书面通知姜某某,并组织公司人员将姜某某店内的物品搬至县内一仓库放置,并现场告知了姜某某。期间双方因发生纠纷,随即报警,要求民警现场处理。接警后,民警前往现场对事态进行了稳控,并将此警情推送给镇综治中心。
调解过程
为有效化解该矛盾纠纷,镇综治中心立即启动警调对接模式,组织调解员、派出所民警通过查阅租赁合同、实地查看装修现状,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想法。姜某某说:“自己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该公司违约在先,并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将自己店内的物品搬至县内的仓库放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求赔偿。”该公司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如城市规划需要临街铺面提升改造,姜某某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铺面腾空,该公司不承担姜某某经营期间的任何的损失”,该公司并将姜某某缴纳的5000元房租退还给姜某某本人,不同意赔偿。
调解结果
调解员、派出所民警了解双方的诉求后,本着实事求是、互相尊重、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原则不断寻求双方诉求的平衡点。并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案例就此纠纷的相关问题做了解答。经过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多次释法说理之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例点评
警调对接为矛盾纠纷化解开启了另一扇门,也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律服务咨询等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实现了调解力量、资源与手段的整合,有利于更加高效及时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升级。清泉镇将继续发挥“警调对接”职能优势,推动“警调对接”工作做深做实,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