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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多措并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来源:山丹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12-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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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丹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规范管理考核,建立调解员职业保障机制。坚持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丹县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选聘任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个案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流程,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准入和退出机制。目前,全县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563名;大学文化程度76名,大专文化程度95名,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开展等级评定,增强调解员职业荣誉感。按照《甘肃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确定的评定标准,对全县在册的乡镇、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574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了首次等级评定。综合考察参评人民调解员的政治文化素质、专业水平、履职情况、个人品德,充分了解其从事调解工作时间、调解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等指标,扎实开展等级评定。评定四级人民调解员252人,三级人民调解员171人,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拟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人选66人,一级人民调解员人选1人,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落实“个案补贴”,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坚持落实个案补贴制度,根据纠纷调解的难易复杂程度,将矛盾纠纷分为简单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三个等次,分别按照100、200、500元的标准发放“个案补贴”。在案件补贴发放过程中,基层司法所对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得当、调解文书制作规范、调解终结并已履行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初审,业务股室复核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核认定,通过财政支付平台将“个案补贴”统一足额发放至调解员个人账户。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规范发放,有力推动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率和调解实效。今年前三季度共发放“个案补贴”2100件,22.8万元。

注重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黑线《人民调解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主题,结合经典案例进行集中培训和互动交流,从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调解心理专业技术在调解中的应用、人民调解案卷制作、典型案例分析等方面系统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邀请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重点讲授调解程序、调解技巧、注意事项,开展现场调解演练,直观的展现调解过程,全方位增强调解员业务水平。2024年,组织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培训75人次,组织574人参加全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16场次1058人,保障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全县设立乡镇、村(社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3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74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今年以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摸排走访250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2653件,调解成功2632件,调解成功率99.1%,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为法治山丹、平安山丹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尤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