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职责使命的重要价值基础,如何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审判工作中是实现审判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高台法院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金融类案件,为纠纷化解“提档增速”。
立案登记时,工作人员指导金融机构填写要素式表格,并简要注明事实与证据,既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引导,也为法官初步厘清案件的无争议事实。庭审中,承办法官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后,通过要素式表归纳无争议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对双方无争议事实结合相关证据予以确认,对争议事实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有效简化了庭审环节,使整个庭审过程更加简洁、流畅,审理重点清晰明确,极大简化了审判流程,庭审程序快速高效。
今年以来审结涉金融案件189件,结案率70.52%。金融类案件“要素式”审判模式实施以来,案件平均结案时长从原来45天缩短至35天,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要素表”一目了然,庭审流程简化,在明确争议焦点的情况下极大提高了效率。
下一步,高台法院将继续立足实际,探索研究、改进调整,不断优化金融类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审判工作质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