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司法救助工作,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开案源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着力救助困难当事人,多措并举有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2023年以来,全院共救助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4万元。
变被动为主动,全面排查线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能。为及时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我院围绕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易导致被害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重点案件,以及被害人系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或妇女的重点案件进行筛选,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依职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通过主动筛查案件,排查司法救助线索这一举措,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做到一案不落、一人不少。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一体联动工作格局。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联系,督促办案人员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中同步开展线索筛选排查,向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发现符合司法救助线索的案件及时移送第三检察部,形成了全院“三位一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全面审查,快速准确办理。对收到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认真审查,全面核查。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查看案件材料、与被害人所在村委(社区)联系核实、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害人受害情况、家庭困难情况以及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当事人申请救助的真实性、精准性。
挖掘救助线索,做优信访服务。在信访接待过程中,积极挖掘涉法涉诉案件中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联系可能需要救助的被害人,主动告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机制。通过加强宣传、主动告知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细致周到的服务。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成效,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渠道,加强与政法委、民政、县妇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努力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有力度、温度、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