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2年来,民乐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平安民乐”“和谐民乐”“法治民乐”建设,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破解难题抓大事,鼓足干劲谋发展,以法治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蹚出一条具有民乐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近年来,民乐县“以一流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六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乐县司法局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洪水司法所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4名干部分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
坚持固本浚源,以小规范推进大变化
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县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筹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七、八次会议,制定出台《法治民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民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逐年明确任务目标,构建起了以“一规划两方案”为主框架、以《依法治县重要举措实施规划》为路线图、以《年度工作要点》为任务表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的效能,以良法善治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组织执法单位公开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执法事项清单540余项,公开选聘以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行业代表为主体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8名,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11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400余宗,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率先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导师制”,从县直部门选派18名“业务导师”,常态化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业务学习、执法办案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制定《民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建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及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创新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工作标准,采取“部门初审+司法局再审+政府决策”的审查模式,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57件、规范性文件7件、协议合同49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96条。建立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7名,列席政府常务会议46场次,为重大决策、项目建设等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50余件,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高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县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修订完善行政复议案件接收登记、办理、调解、听证、专家会商等制度10项,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复议人员集体研究三级办案模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重点案件精细办、简单案件快速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办结54件,无经复议后败诉案件,办案准确率达100%。
坚持服务下沉,以小窗口惠及大民生
建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难题的一剂良方。近年来,我们始终紧盯“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172个,同时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新建乐民新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功能,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精心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助力农民工”等系列活动,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多条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创新实行“五个优先”“五个当天”便民措施,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18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59万元。深入推进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衔接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派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值班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托11个司法所建立公证联系点,在联系点推行公证联络员制度,通过定期坐班服务、电话、微信视频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提供上门办证122人次,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采取“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次数”的“五减”便民举措,办理公证事项1638件,85%以上的公证事项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出证,推动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效提升。整合全县5家律所27名执业律师力量,组建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5个法律服务团作用,开展“一站式”“菜单式”法治体检活动60余场次,审查土地流传、企业合同、各类合作协议等100余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排忧解纷,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注重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建立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2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9个,打造“白长军调解工作室”等14个个人品牌调解室,采取公开选聘、村居推荐等方法,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78人,推动形成以镇调委会为龙头、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网络。创新打造“行业调解+赋强公证”的金融纠纷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及时排,随手调”和“三重一大”措施,采取乡镇一月一排查,村(社区)半月一排查,小组一周一排查的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模式,排查矛盾纠纷4578起,调解成功4412起,调解成功率达96.4%,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深入开展“三官一师”进网格活动,协调选派27名律师下沉网格,建立每月定时现场服务+7×24小时线上服务模式,深入村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镇村两级调委会化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采取调解员+律师+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有关部门的方式合力攻坚、及时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普及普惠,以小转变落实大宣传
始终坚持抓好弘扬法治文化这个重要支撑,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法治教育的引导性、法治实践的精准性,以落实新媒体快捷普法为抓手,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评选挂牌“法律明白人”136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356户。组建“金牌普法讲师团”及普法志愿者队伍12支,打造点单式精准法治宣传品牌“小司说法”,推送普法短信10万余条,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信息1000余条,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120场次,着力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制定《民乐县实施“守望成长·法护未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民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择优选派76名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创新实施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护苗工程”,严格落实在校学生“3、1、5分钟”法治教育机制,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76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1万多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促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课堂、融入日常。按照“县域有特色”、“一镇一品牌”、“一村(居)一主题”的工作思路,打造城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把群众法治意识、思想道德的“里子”和城乡“颜值”、民生福祉的“面子”同步推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精准发力,以小平安促进大和谐
以平安建设为总抓手,聚焦保安全稳定和规范化建设两大目标,多点发力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体系,设立县、镇(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2个,出台《民乐县社区矫正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民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公检法司联合协查机制》等文件,建立“镇、村、司、警、亲”+“心理咨询师”的“5+1”矫正小组,以定期走访和见面报道为契机,落实全过程跟踪、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推动形成“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网格员”的四级监管网络。在全市率先建成智慧矫正中心,探索建立“939”手机签到制度,采取“线下”走访报到+“线上”核查定位”模式,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定位、周汇报、月走访”精细监管模式,以“人防+技防”全面筑牢社区矫正管控防线,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全程分为入矫期、矫治期和解矫期三个阶段,分别制定法治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和心理疏导“3+1”教育学习菜单,推动教育矫治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0人无一脱管漏管。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及“一人一档”制度,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一月一走访”、一般帮教对象“一季一走访”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行动去向、活动范围,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在册584名安置帮教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与县域内企业沟通,采取“线上+线下”宣传、“县内+县外”就业、“集中+分散”安置的形式,建设安置帮教基地3个,为75名刑满释放人员和32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就业岗位、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打通重点管控对象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