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方、解决在基层,以“基层之治”夯实“民乐之治”。截至目前,诉前分流纠纷1589件,调解成功748件,司法确认355件,诉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政治“举旗定向”,下好矛盾纠纷化解“一盘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先后多次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诉调对接机制、调解队伍建设、个案补贴等工作,有力推动了调解工作破局启航、破难攻关。县委政法委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原则,进一步规范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一体化”整合、“一站式”实战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牵头协调、矛调中心主业主抓的作用,统筹调度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及社会组织等力量,以常驻、轮驻、聘驻、随叫随驻方式入驻矛调中心,用好四支队伍力量,扎实推进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一次办成事”。
以共治“延伸链条”,搭建矛盾纠纷化解“一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完善县、镇(社管委)、村(社)三级调解组织,强化分级定责,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联调联动,聚焦金融借贷、土地流转、婚姻家庭、交通运输等领域,组建1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相互衔接的有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完善1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职能,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进一步擦亮了民乐调解品牌。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规范标准建成2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村(社)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以智治“聚才赋能”,激活矛盾纠纷化解“一池水”。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完善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工作保障,以“实用、实战、实效”为导向,完善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诉调对接、跟踪督办等工作流程,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督促司法部门加大对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调解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严把人民调解员“入口关”,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三老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28名,通过以会代训、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实战技能。为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战化运行,县委政法委向县政府申请矛调中心调解员个案补贴经费35万元,制定完善了《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个案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个案补贴”标准,有效激发了调解员调处矛盾的积极性。
以法治“止争息讼”,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微服务”。扎实开展157名“三官一师”开展进网格活动,强化“小司说法”“阳光法援”等法治平台建设,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不断扩大调解宣传的覆盖面。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成效,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和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借助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动实践,把调解过程扩展为普法教育、以法育人的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