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明、严、简、广”四字工作法,将诚信建设融入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心用力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立足“明”字亮制度,夯实诚信基础,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唯实唯先。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亮明身份、亮明标准、亮明承诺,做到制度公开、流程上墙,明确办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及申办材料,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程序公平公正,让办事群众享受明白服务。案件受理后公正合理指派,除当事人“点援”承办人员外,所有案件都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资质、专业特长等进行科学指派,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严”字强标准,筑牢诚信根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扎稳打。树立诚实守信良好导向,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做好受援人的接待告知、援助案件受理、审查等工作。引导法律援助律师诚信办案,严格落实受援人权利义务风险告知制度,按规定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保障受援人知情权。规范公开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旁听庭审、案卷评查、电话回访等方式科学综合评价案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着力“简”字优服务,积蓄诚信动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提效。不断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容缺受理”制度,针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当事人先行开启受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保障申请人案件能在第一时间进入诉讼程序。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实现你“承诺”,我“办理”,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聚焦“广”字重宣传,激发诚信活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结合诚信建设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办事指南以及容缺办理、经济困难承诺告知等各项便民制度,并通过“12348”热线平台、微信群等载体,利用“小司说法”“法治大家谈”“普法面对面”等各类普法品牌,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知信守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