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明花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为实现明花乡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平安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一年,司法所热心当好法治宣传员,法治意识入民心
立足“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金字招牌,依托星级青年驿站,吸纳各执法单位骨干和非遗传承人,组建“扎斯达”普法志愿队,制作普法菜单,普法形式由“向群众配餐”变为“让群众点单”,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走村入户、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12条;举办乡机关干部普法讲座1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举办“送法进校园”活动2场次,为关爱青少年健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持续推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年内组织法治专题培训2次,累计培训“法律明白人”81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这一年,司法所贴心当好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暖民心
以“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为载体,及时深入一线走访了解、摸排梳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一线,确保“小事不出井、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制度,形成乡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中心站所联调联处的工作合力,实行“零报告”“周沟通”“月联动”和重大矛盾纠纷实时报告制度,因案施策、联动出击、精准发力,确保发现处置在早、疏导化解在小。建强配好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对全乡新选任的81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引导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23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1起,调处101起,调解成功率100%,收获了锦旗一面,年内,辖区无“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辖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这一年,司法所细心当好社区矫正员,浪子回头育民心
依托阿拉熬啦e+、明花乡养老院和涛升超市建成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社区矫正就业基地,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和《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完成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定位监控、走访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人,开展走访15人次,集中学习12次,公益劳动12次,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这一年,司法所细心当好安置帮教员,搭建回归连心桥
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给予他们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更好的融入社会,有效预防重新犯罪。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定期不定期地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走访30余人次,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宣传政策法律。对1名刑释解教人员,联系推荐参加技能培训,实质性的帮助解决生活和就业难题。现有的12名帮教人员均已就业安置,无一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这一年,司法所耐心当好法律服务员,公共法律惠民心
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为基本职能,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对农牧民群众因讨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95件,法律援助2人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自治县成立70周年,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工作推进的关键一年,明花司法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