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真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乐落地生花。
“调解+普法”“精准滴灌”源头防
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依托法律“十进”及律师进网格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全民参与主动创稳,同心协力共筑平安”等主题宣传活动22场次,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大力推行“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加强典型案例、重点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工作,把群众关注的纠纷作为普法课堂,把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做到调前讲法、调中普法、调后析法,实现对矛盾纠纷当事人法治宣讲100%全覆盖。
“调解+服务”“全程跟进”促和谐
在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窗口,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接待来访群众240余人次,受理矛盾纠纷调处申请63件,成功化解60件,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融合式衔接、一体化办公。组建土地征用或流转、生态及地灾搬迁等5个法律服务团,大力推行法律服务“全程跟进”人民调解模式,各服务团参与化解矛盾纠纷83起,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解+援助”“无缝衔接”重实效
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援调对接”模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选派素质专业强的援助律师到矛调中心、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单位值班,以法律服务者身份,为来访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及时引导和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济双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