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节能先行。近年来,高台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倡导绿色节约理念,培育节俭机关文化,从日常办公、出行、节能设备采购等方面入手,把节约、节能工作融入日常、做在平常,积极争做文明行动的践行者、推动者、传播者,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效。
树牢“绿色理念”。在机关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餐厅等醒目位置张贴“节能减排”“厉行节约”温馨提示,结合县局周一例会学习、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节能减排知识,耳濡目染将绿色低碳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民辅警自觉养成随手关水、关电和“餐必盘光”的节俭习惯,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节能氛围。
推行“绿色办公”。将节约理念融入日常,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减少文件用纸数量,内部文件、工作安排尽可能通过内网发布,严控通讯费用支出;办公室内做到“人走断电”,减少照明灯管使用量,杜绝常待机和长明灯等能耗空放现象;加强对办公区域供水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对办公区域内的阀门出水量采用点动控制和感应控制,避免“长流水”现象。
实施“绿色技改”。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新方法、新举措,对办公楼内热水供应系统进行改造,采用先进节能型设备供应热水,设置废水、尾水集中收集箱,收集尾水用于办公区域清洁、公务车清洗及辖区内绿植灌溉等,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在实现节能降耗的同时,为民警辅警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工作环境。
践行“绿色出行”。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燃油一卡制,一车一卡,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改革执勤执法车辆,提升“新能源”车辆的配比和使用,采用租赁方式先后配备新能源警务巡逻车辆12辆投入基层一线警务运行,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大降低燃油消耗和经费开支,使“节能减排、低碳出行”的理念深入警心。
落实“绿色采购”。有计划地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设备和产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采购列入节能采购清单的产品或能效标识达到2级以上的产品。做好节电节水设备改造,逐步采用节能灯具,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配置使用节水器具。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及领用,健全完善领用和维修登记服务制度,在不影响办公设备运行质量的基础上,提倡修旧利废,最大限度节约能源。
节约节能,功在当下,利在长久。“节约型机关”的称号不是创建的终点,而是开启节能降耗新的起点。今后,高台县公安局将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实现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续写“绿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