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坚持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扎实办案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抓法治宣传,促知法用法。结合全县“三抓三促”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发放宣传单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还设置了行政复议咨询点,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期限、办理流程、所需提交的材料等方面内容,引导群众运用行政复议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抓法治教育,促遵法依法。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思想,将法治教育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工作的始终,在审查具体行政复议申请时,对依法不予受理的申请,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拟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前,及时向被申请人说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因,以及撤销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引导其自行撤销,及时纠正,对拒不撤销的,严格依法予以撤销,进一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的意识。
抓矛盾化解,促定纷止争。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等内部专业力量,搭建协商调解平台,发挥与人民调解协同作用,充分运用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发挥与行政调解协同作用,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情形时,通过督促执法部门预先介入,对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先进行“自我纠错”,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内部。针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及时查清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审理案件,迅速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