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马震坤)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一起多年拖欠房屋租金纠纷在“院长接访月”活动中圆满解决。
2016年9月,罗某某将其名下房屋出租给庞某某居住,但自2017年9月起,庞某某拖欠房屋租金58553元不付,罗某某多次催讨并要求庞某某搬离房屋遭到拒绝,于是罗某某将其诉至法院。
2022年4月,甘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关系,限庞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腾房并支付房屋租金58553元。判决生效后,因庞某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罗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庞某某既不履行房屋租金,又拒绝腾房。面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及时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军汇报后。徐建军察觉到被执行人定有什么“隐情”后,当即决定暂缓强制腾退,并成立工作专班,由其亲自包案督办化解。
随后,徐建军带领执行干警通过对庞某某财产及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后发现,其既无固定收入,且身患重病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主要靠捡拾废品和父母接济度日,同时还抚养两名在校子女,生活十分困难,无能力支付房屋租金,更谈不上腾退房屋。如强制腾房可能会造成庞某某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局面。徐建军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到庞某某所在社区走访调查,就其履行义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进行深入了解和研判,发现此案件的实际执行远比想象中要困难复杂,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甘州区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庞某某和子女户口仍在父母名下,未独立成户,加之其与过世丈夫名下仍有一“空壳”公司尚未注销,按相关规定不能享受国家的救济政策。
为迅速妥善办结此案,徐建军与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决定采取特邀调解员、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和亲朋好友等多方联调的方式妥善化解此案。但因双方积怨已久,未能成功,徐建军立即改变方案,联系双方辖区街道司法所、社区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交叉前往对方家中,进行“背靠背”疏通关系,劝促换位思考,缓解对立情绪。接着,徐建军动员双方亲朋好友,劝导双方相互体谅、减小分歧,同时悉心疏导,积极安抚,消除疑虑和偏见。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及亲友劝说下,罗某某和庞某某的对立情绪得到缓解。罗某某表示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做出最大限度让步;庞某某也承诺会尽快腾退房屋并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缓解后,徐建军和执行干警为确保庞某某既能早日腾房,又不至于流落街头,多次前往甘州区住建局、甘州区民政局进行协调对接,将庞某某生活困难情况向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专门汇报。但因其名下有注册公司,且未独立成户,无法享受国家的救济政策。针对上述问题,徐建军和执行干警首先从户籍分立着手,积极与甘州区公安局、辖区街道办和居委会联系对接,将庞某某户籍从其父母的户籍上分离,独立成户。然后,带领庞某某前往住建、民政、街道办和居委会等部门,向相关领导和经办人详细汇报相关情况。最终,顺利为庞某某申请到公租房一处,又为庞某某及其两个子女申请到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生活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庞某某搬至公租房居住,原租住的房屋也返还了罗某某。至此,这件“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