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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委政法委以“五学”为依托,以“五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

来源:山丹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12-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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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张掖市山丹县以“五学”为依托,以“五结合”为抓手,多举措、多方式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五学”为依托,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个人自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纳入干部学习必学内容,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干部职工积极研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原文,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安排学习进程,利用多种方式的自学活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集中研学。加强集中学习,开展交流讨论。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专家导学。依托互联网学习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培训班,邀请学者专家,纪委监委和政法部门业务骨干、扫黑除恶一线办案干警等,就《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操注意事项、司法案例等进行详细解读,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2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专题培训。


支部促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员固定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开展经常性学习,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度,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以赛促学。组织以“扫黑除恶˙法治同行”为主题的知识竞赛。由县扫黑办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出题,内容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涵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宪法、刑法等政策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发布公益广告和宣传海报, 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以“五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普法宣传


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相结合。把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作为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建设统筹推进、一体落实,着力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进一步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是市域治理的“拦路虎”,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是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在推进落实好示范创建的各项任务中营造斗争氛围、提高斗争本领、坚定斗争决心。


与普法责任制相结合。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进市场、进医院”活动,在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八进”宣传活动,系统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与“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相结合。各部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现场调研等方式摸实情解企困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的目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与传统现代媒体相结合。在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下宣传资料发放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行动,更多运用局网站、报纸、电视、微信、QQ群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普法活动。(王丽 祝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