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力度,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干事创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张掖市司法局成立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普及援助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以“三进三问三查”为依托,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工作小组多次深入甘州区平山湖乡平山湖村、高台县骆驼城新民村,通过入户访谈、召开座谈会、联系帮扶、办民生实事、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妇女的各方面困难和需求。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引导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利用乡村大舞台、赶集日,结合“结对帮扶”行动,采取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文化下乡”、“快乐老乡”等形式,组织送法进万家、送法下乡活动。帮助重点解决土地流转、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方面的问题。全市开展法治宣传420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公证、民法典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通过多种活动载体,增强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彰显了她们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以人民调解为抓手,加强法律援助帮扶力度。市司法局工作小组通过入户走访、排查,与各级妇女联合会、司法局(所)、乡镇(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协调联动,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和村居法律顾问上下功夫,建立特色调节室,充分发挥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优化审批程序,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留守妇女个人烦心事、家中忧心事。为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办理有关妇女的法律援助案件367件,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9件。
以法治体系建设为主线,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市司法局着力加强法治体系建设,横向拓展服务项目,纵向加强队伍建设,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策指导、司法行政引导,鼓励和支持小区、楼院、企业、自然村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结合,调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台融合,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网络与热线平台相配合,充分利用金张掖普法微信公众号、张掖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视频热线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开设“法在我身边、我与法同行”专栏,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印发放法律援助普法读本。全市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5个,在行政村建立73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332名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法律援助“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