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理念,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张掖市肃南县法院坚持调解为先的巡回审判理念,采取驻地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并重的方式,在未设置基层人民法庭的4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点,并制定下发了《肃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点工作暂行规定》,综合运用包括政策、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立体解决方式调解结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县法院工作人员深入到大河、明花、康乐、白银4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点。同乡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就立案事项、诉前对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衔接等事项进行交流沟通。并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举行了挂牌仪式,在挂牌仪式上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致辞,县法院分管领导进行了讲话,乡镇60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点的设立,便于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更利于倾听群众呼声,使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拓展了“服务路”,使巡回审判的触角延伸至更广的范围,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今后,县法院将持续创新完善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领域,不断增强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推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升县法院“巡回审判+”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