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政法委内刊《甘肃政法》以《张掖市检察机关“五个聚焦”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为题,向全省政法机关推广介绍张掖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助推乡村振兴亮点经验。
2020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积极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聚焦“产业兴旺” 全力护航乡村经济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基本农田司法保护。组织开展耕地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拳打击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等犯罪行为,办理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督促恢复林地、草地、耕地等6161亩。
二是持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检察机关、工商联、企业”三方常态化互动工作机制,主动走访对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农村产业主体40余次,实地了解发展需求,增强服务针对性。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农村企业负责人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12人。
三是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司法保护。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保护国家级玉米制种张掖基地品牌形象,突出打击私繁滥制侵犯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商标权等犯罪,批捕2人、起诉8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
聚焦“生态宜居” 主动服务绿色乡村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出台《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意见》,联合市水务局、林业等部门建立健全9项工作机制,构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无缝对接”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内外合力,监督移送案件线索13件,批捕4人、起诉11人,着力改善祁连山(张掖段)及黑河湿地生态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依托,践行“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与市河长办联合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定期召开联席会,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大力支持和保障绿色农业发展。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土地260亩。
三是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主动走进田间地头、农户村舍查访案源线索,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现问题现场召开办公会,当场送达检察建议,及时妥善解决问题。监督立案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督促清理河道4.5公里,清理生产垃圾84吨。
聚焦“乡风文明” 积极保障乡村文化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培育文明乡风。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对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节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66人、起诉454人。甘州区检察院查办的“张某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二是积极助力乡村文化发展。积极配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台《张掖市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破坏传统村落、损害民间手工艺品声誉等犯罪行为,起诉1人;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问题线索46件,立案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
三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结合开展“七·五”普法,定期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检察宣告、公开听证等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活动,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全覆盖举办“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聚焦“治理有效” 持续深化乡村法治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打深打透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批捕66人、起诉76人,确保农村百姓安居乐业,张掖市院获评“平安张掖”建设优秀单位。
二是深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职能作用,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检察长带头深入农村下访、巡访,努力打造新时代张掖检察版“枫桥经验”,促成谅解和解64件,组织公开听证23件,化解矛盾纠纷66件。
三是深度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法院深入推进乡村酒驾问题综合治理,认真践行慎诉理念,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办理醉驾酌定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醉驾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办理危险驾驶案213件21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06件106人,不起诉率达50.7%。对于不起诉的,建议交警部门通过提交悔过书、签署承诺书等方式进行集中训诫、公开教育。巩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违法案件34件,督促出台2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聚焦“生活富裕” 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选派5名年轻干警到对口联系村、1名年轻干警赴天水市麦积区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协调帮扶项目5个,落实帮扶资金75万余元,帮助硬化道路10.5公里,架设路灯12盏,有效改善了联系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深入村镇社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走访调研,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9件15人,追讨欠薪830万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建设,联合教育、卫健等八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团市委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进“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衔接模式,将农村地区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金案件作为起诉重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为20名涉案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9.5万元,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精准传递检察为民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