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7-02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常冬梅)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这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法治化新轨道。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连日来,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结合“七五”普法终期督查,走上街头、公园、广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热潮。
按下《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启动键”。7月1日,肃南裕固山城天空蔚蓝,景色秀丽,县城中心广场热闹非凡,身着民族服饰的牧民群众及着统一标志服的干部群众窜动着,电子大屏上播放着“社区矫正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各宣传点上整齐地摆放着《宪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漫画彩页、折页等宣传资料,普法宣讲队员正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农牧民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的基本内容与相关规定。“大姐,这是《社区矫正法》的相关内容,我们身边有些犯了错误但被判处管制的、宣告缓刑的、裁定假释的、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一些人,会在社区服刑,接受改造……”。另一边普法宣传队员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彩页,“这是我们司法局制作的《社区矫正法》单行本和宣传漫画彩页,希望您能学习了解一下《社区矫正法》的相关知识,共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咨询台旁律师也在兴致勃勃地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在裕昌社区广场、民族公园的活动广场,普法宣传队员则通过设立流动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现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居民群众学习《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拉开《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大幕布”。在祁丰、康乐、明花、白银等乡镇,《社区矫正法》走进文化小广场、农贸市场,普法讲师队员为乡镇干部和村(居)民专题讲解《社区矫正法》,普及社区矫正的概念、适用范围等相关知识,有效引导农牧民群众了解、参与并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在马蹄、皇城等乡镇,《社区矫正法》走进宗教场所,普法宣传员采取发放资料、案例讲解、现场解答、座谈交流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讲解。县依法治县办积极对接各普法责任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单位小区楼宇的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普法内容,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此外,肃南县司法局把《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纳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一个八小时”范围,并将学习情况列入月度学习教育的考核内容,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截至目前,已分类分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14场次350余人次。

引深《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新路径”。由法律援助律师、普法志愿者等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带上了“法律服务礼包”走进快递、物业通讯等公司,通过座谈的形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了解企业在法律方面的疑惑,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并向企业负责人宣讲了《社区矫正法》中有关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内容,着重就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等内容作了全面的沟通,有效推进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此外,司法行政部门向各门店、“地摊”商户普及公益法律咨询渠道,引导商户积极采用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教育局、妇联、共青团、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巾帼建功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家庭,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线上线下学习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活动21场次,发放《社区矫正法》《法律“八进”读本》8600余本,社区矫正宣传彩页、折页等宣传资料8400余份,受教育群众1800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0余件,专题宣传活动成效显著,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群众普法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肃南、平安肃南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