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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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艳萍 朱婷婷)今年以来,张掖市高台县城管执法部门在认真抓好《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有效提升了城市治理水平。
规范审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事项。严把前置审批关,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对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经现场勘查后予以批准,并限制其开挖的时限,明确设置围挡及回填修复等要求,将道路占用、开挖对市民出行和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严控非必要的道路开挖审批,严肃查处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12起,切实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扎实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根据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在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划设非机动车停放点280余个,并喷涂明显标志。组织协管人员每天对城区非机动车辆进行规范摆放,积极劝导非机动车骑行者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并联合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整治非机动车5000多辆,依法暂扣非机动车180多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
稳步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标准建成高台县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完成覆盖县城规划区约12平方公里的数据普查和城市部事件确权,及平台底层架构搭建、无线数据采集等系统的开发部署等工作,开通了6712319城管服务热线,即时采集并迅速处理城区各路段存在占道叫卖、店外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300多件,处置率达到96%以上,逐步实现“模式网格化、手段信息化、管理综合化”的城市管理目标。
持续整治城区占道经营行为。采取全天候巡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动态管控,教育劝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定点规范经营,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商品推销或从事生产、维修、加工等非交通活动的行为380多起,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利用空闲场地设置临时早市和夜市,使流动摊点有了固定经营地点。同时,增设7处临时便民市场530个摊位,落实柔性执法机制规范经营秩序,维护街面公共空间井然有序。
规范管理运行城区公共自行车。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对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公共自行车乱停乱放、车辆运行故障、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第三方现场进行整改落实,并督促其根据租赁使用情况合理调度各停靠点公共自行车数量,确保城区公共自行车停放有序、运营规范,坚决杜绝乱停乱放现象发生。(张掖市高台县城管执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