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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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灵芝)近日,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根据《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94号)文件精神,早布置早安排,确保尽快完成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并全部足额补发到位,进一步维护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伤人员基本生活。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业工伤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为做好此次调待工作,县人社局严格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分类调资的办法,对46名工伤人员进行工伤待遇调待。目前已将工伤人员1至8月的工伤待遇调待金额全部补发到位。
此次符合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范围的工伤人员共46人,调资共发放各类工伤保险待遇2.2万元。(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