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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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吕建军)今年以来,张掖市临泽县以落实维护农民工“十项”制度和欠薪案件化解为重点,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四项举措力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效明显。
抓好欠薪存量案件化解工作。对工资尚未支付完的2起存量案件,继续采取主管部门领导包案,相关单位配合化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制度,做好敏感时期、重要节点稳控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承诺的时间内兑付民工工资。对拒不落实支付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
完善细化治理欠薪问题配套制度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及实施意见,完善细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配套制度和办法,从工程立项、招标、开工许可、施工合同约定、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建立完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约束制度,努力实现工资“月清月结”。一是把好立项关口。涉及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报告时,不能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的,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或开工报告。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二是把好招投标关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把好招投标资格审查关,未能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无欠薪证明的,不得参与招投标。三是把好开工许可关口。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好开工许可审查关,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不得准予开工建设。四是把好监管关口。人社部门对各类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制度,在施工工地推行进出场承诺书。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并督促落实工资专户按照要求正常运转、拨付工资等工作。人社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落实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的力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未按照要求,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对该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按照欠薪企业加强管理,在工程招投标中不予出具无欠薪证明,形成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力。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项目监管职责。对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行业就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管项目就要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管资金就要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实行行业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项目开工前及早介入,跟踪督查,加强日常监管,对部分存在欠薪苗头的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关口落实工资支付监管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实行重点欠薪项目交办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和镇政府发放重点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交办函。对欠薪人数较多、有上访苗头的重点欠薪项目向监管部门和镇政府发放《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风险预警告知书》,督促落实保障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工资清欠工作合力。
落实重大案件公布制度。根据人社部《重大案件社会公布办法》及省人社厅《重大案件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重大违法案件,每季度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恶意欠薪案件和重大案件建议列入“黑名单”,在招投标、资质审查等方面给予限制、联合惩戒。(张掖市临泽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