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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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耀)“枫桥式”司法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创新,2020年,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新坝司法所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其考评标准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精心打造基层法治建设的领跑者。
精密谋划,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根据《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要求,结合司法所外观标识改造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严格按要求对外墙进行粉刷,结合司法改革后司法行政职能变化重新制作、悬挂工作、制度等版面,改善了办公环境。同时新分配2名工作人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是精心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调解。坚持源头治理,注重运用预防手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基石”作用。不断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及早介入调处,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镇”。整合资源,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工作平台,形成由综治中心牵头,司法所主办,各单位、站所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形成调解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8起,成功调解15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7%。
精准发力,开展“枫桥式”法治宣传。坚持系统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抓好法律“八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加强群众的法治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2020年,共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场次,免费发放法律知识汇编、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服务卡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送普法微信800余条。
精细管理,开展“枫桥式”社区矫正。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运用刑事执行手段,维护社会公平、净化社会环境、捍卫社会正义。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全力做好两类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两年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0人,在矫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衔接、接回刑满释放人员5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9人,落实过渡性安置帮教措施13人,申报、发放补助资金7.8万元。
精确施策,开展“枫桥式”法律服务。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法治扶贫”工作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脱贫帮扶各个环节和过程,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强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定期法治培训和考核,增强其法律服务能力。2020年,全镇召开法治扶贫培训会议4场次,各村开展法治扶贫、法律明白人培训共计90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避免和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新坝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