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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争执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6-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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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赵吉斌)近日,张掖市高台县宣化司法所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饲养动物致人伤害引发的纠纷。
 
6月2日,高台县宣化镇某村村干部蒋某在清理农户居民点柴草路过王某某后院时,被王某某家饲养的看家犬挣断铁链扑倒咬伤多出,随后,王某某带蒋某到当地县疾控中心注射了狂犬疫苗,到第三天蒋某因受到惊吓且年岁较大身体出现不适到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双方为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费用一直争执不下,且矛盾愈演愈烈,双方由邻居变成陌路人。
 
宣化司法所负责人得知该情况后,立即组织包村领导、村社干部及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与蒋某晓之以理:双方作为邻居应该和睦相处,应该互谅互让,学会换位思考,不能因为小事就将友好邻居变成仇人。另一方面为王某某释法说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明确赔偿责任和条件。经过反复耐心的调解,给双方当事人讲事实,讲法律,讲道理,双方的对立情绪和怨气渐渐消除。双方终于认识到邻里相处的重要性,各让一步,达成了赔偿协议,握手言和。为防止调解成果反弹,随之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法庭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至此,一起争执被成功化解。(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宣化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