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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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忠)为全面推进张掖市肃南县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肃南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肃南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管理办法》对执法部门单位报备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备案,2020年1月至目前,肃南县司法局共审查行政处罚决定19件,符合备案条件作出备案决定17件,反馈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6条,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肃南县司法局通过审查备案单位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合理,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个性问题,督促执法单位纠正,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是督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2019年5月肃南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肃南县司法局通过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结合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工作,实现了对部门单位法制审核的再次审查,有效推进了肃南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使其落地见效。
三是为法治政府建设“增砖添瓦”。严格依法行政是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关键环节,重大执法决定备案有效规范和监督了部门单位的执法行为,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收官验收夯实了基础。(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