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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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蔺振强)近年来,张掖市高台县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并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组建了一支具有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律师调解员队伍,有效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的基础;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多方位提升律师调解队伍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规范律师调解工作模式,明确律师调解案件范围,细化律师调解工作的程序规定,使律师调解前、中、后期工作都有规可依。
人民调解注重道德伦理和地方性知识,往往适合处理解决日常生活中磕磕碰碰引起的矛盾纠纷。与此不同,律师调解则主要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使当事人各自认识理解己方立场在法律上是否有理的“强弱”态势,再设法帮助双方形成法律框架内利益相互兼容的解决方案。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一方面,律师调解所具有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法治化要素,为调解制度的改革完善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律师调解如果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往往可能带来法律专业知识向社会生活中牵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各个领域持续“注入”或者“渗透”的效果,在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意识的增强等方面发挥更为显著的积极功能。(张掖市高台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