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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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针对一起辖区内群众因浇水时不慎损坏邻居葡萄种植大棚引发的邻里纠纷,张掖市肃南县康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肃南县法院民庭法官密切配合,有效互动,经过反复调解得以妥善化解。
村民王某在灌溉自家玉米地时,因夜间忘记关闭水管,不慎将水流淌到同村村民张某的葡萄种植大棚中。张某次日发现自己的大棚原来墙体有裂缝的地方产生了新的裂缝,并出现了墙皮脱落的现象。经过仔细查看,张某认为是王某灌溉玉米地时没有管理好水,有大量的水渗到了大棚中,致使自家的棚成了危棚,随即向王某提出了赔偿要求。王某认为张某的要求没有依据,拒绝赔偿,双方发生纠纷。
村调委会在几次的调解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却都没有说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将王某起诉至县法院。县法院负责该案的法官接案后及时与镇司法所联系,建议进行一次现场调解。在约定的时间,由法官、镇村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小组采取现场勘查损失、背靠背讲道理、面对面谈条件、给当事人分析走法院审理程序产生的额外费用等方式,反复给双方当事人讲道理、明事理,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和解。人民调解员与县法院法官及时沟通,经商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到法院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诉前司法确认,给调解结果上了“双保险”。
这是一起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互动的生动实践实例。有些邻里纠纷对法官来说下判决易,但缓和邻里之间的矛盾难。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如果能吸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多方力量,将社会规范、道德伦理、邻里亲情向当事人分析透彻,进行寓情于法、寓法于理的调解工作,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张掖市肃南县康乐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