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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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小英 吴强)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建立健全了街道、社区和网格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立足自身特点,加强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依法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创新工作理念
面对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街道调解委会结合地区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调解手段,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以法说理。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以法律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杜绝盲目性,克服随意性,达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二是以德说理。调解过程中要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人性化特点,注重情感交流与沟通,使当事人感受到是真切的关心,真诚的帮助,以亲和力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促进纠纷的稳控与化解。三是以情说理。针对民间纠纷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在法律的范围内讲情感、讲亲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最终化解纠纷。
坚持服务为先
街道调委会始终坚持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树立服务意识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出发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责任更是服务,要确立调解也是服务的观念,紧扣百姓诉求做工作,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切入点,以真心感化当事人,以真诚打动当事人,及时化解纠纷,解民所困。二是创新服务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关键点。“方式便民、态度亲民、处置利民、效果安民”四个环节是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因此,在调解过程中,要因人、因事、因地灵活运用不同的调解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从而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三是深化服务是化解纠纷的落脚点。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与教育相结合,在深化服务上下功夫。以案普法,以案析理,不断增强民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进而形成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