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12-19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薛小勇)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确保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调动农牧村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按照“一案一补,调解成功,协议履行、补助到位”的原则,张掖市肃南县大河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规范审核发放程序。各农牧村调委会按照大河司法所提供的卷宗模板提交人民调解卷宗和“四联单”案件补贴资料,司法所对资料审核汇总后,经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连同申请拨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报告上报肃南县司法局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肃南县司法局核发经费,并由人民调解员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准确发放。
二是严格审核申报案卷。对已申报的案卷,由大河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包村领导进行统一评审,重点对人民调解“四联单”记载的矛盾纠纷事实和争议情况、达成的协议内容、卷宗规范制作、卷内材料、签字用印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卷宗,统一制作经费申报表,上报肃南县司法局核发人民调解个案补助经费。
三是加强卷宗制作培训。通过举办全乡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现场指导制作卷宗、规范填写“四联单”的形式,着重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的规范化制作进行讲解,指导人民调解员规范填写、装订卷宗;不定期对其他调解员开展培训,要求申报个案补贴的案件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内容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按照一案一档装订卷宗,并印发了规范化人民调解卷宗模板,方便农牧村人民调解员平时学习和参照制作卷宗和填写“四联单”。
四是严把补贴案件质量。严格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纪律,严格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案件。加大案件回访力度,每年分两次对申报已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内容、调处结果、对调解员的满意度等。对卷宗填写不规范、纠纷和事实记载不详细的,要求调解员限期补充和完善后再上报,对记载不属实的,坚决不予申报,充分保证案件调解质量。
2017年全乡共申报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9800元,同比增长44%,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规范发放,充分调动了农牧村调解员的工作激情,排查、调解案件率明显提高,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张掖市肃南县大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