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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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薛小勇)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学法守法自觉性,张掖市肃南县大河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实际情况,结合检验学习效果情况,建立了每周星期五集中学习教育模式,实行学法笔记制度,并以“五定”措施有效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定时间。大河司法所每月确定每周星期五早晨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时间,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学习记录严格纳入考勤登记,实行量化管理。
二是定形式。大河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以集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学习,并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记载学习情况。
三是定载体。重点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观看法治视频,学习法律法规条款、典型案例,使社区矫正人员守法意识、改造自新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是定目标。大河司法所在每周集中学习时,对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笔记进行调阅,并将学习笔记作为每月考核考核,确定考核等级的依据。
五是定考勤。按照两个“8小时”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履行请假手续和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的,提请肃南县司法局给予警告决定。
通过建立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和实行学习笔记制度,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态度有了根本变化,从情绪抵触到行动接受,从被动应付到主动认真,从表面消极到内心积极,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保证了社区矫正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学习使服刑人员增强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为他们社区矫正期满后顺利融入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张掖市肃南县大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