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丹公安
发布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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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正式实施,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7月20日上午,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建军、教导员李宏春带队,分别对东、西两个检查站开展“六项措施”和“三个清单”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检查中,督导组通过查看违法处罚凭证、翻阅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严格按照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守法律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勤执法。
督导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措施内容。各中队要抓紧组织民辅警开展学习培训,确保执勤执法民辅警熟练掌握“六项措施”内容和具体要求、程序,坚决不能因为学习不到位出现执行上的偏差,产生区别对待的问题。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在现场执法中,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要加强提醒、执法说理和现场教育,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一罚了之。对严重交通违法要严查严处,建立“严重违法严查清单”,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开展集中整治。三是严格落实措施,确保如期实施。根据统一要求,“六项措施”已于7月20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各执勤中队民辅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各项内容,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工作重点,切实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