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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酒驾大货车,自砸“饭碗”悔已迟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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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20年3月18日22时57分许,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城市三中队民警在甘州区南二环张党路口按勤务安排查处酒驾时,一辆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突然停在路上,发现司机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上去进行询问,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44 mg /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某于3月18日下午6点左右和亲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最终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疫情还未结束,天气逐渐转暖,杯酒失安全,切勿喝酒开车,货运车酒驾更是险中之险。同时,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整治酒驾行动中来,形成治理酒后驾驶的强大合力,对酒后驾驶坚持“零容忍”。(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