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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法院调解显真情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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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张掖市山丹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代某在案件调解成功后连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9年8月,原告代某驾驶其所有的拖拉机在转运草墩过程中,车辆通过田间路段时,不慎将道路上方的供电线路挂断,后发现车上草墩起火,代某上车扑救,因火势较大无法扑救而跳车逃离,跳车致小腿受伤,同时拖拉机被烧毁。原告代某认为造成其车辆草墩起火的主要原因为道路上方所架设供电线路过低所致,供电公司应承担代某物件损害责任,同时被告王某与原告代某之间雇佣关系,原告代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山丹法院。
 
为了解案件的事实与真相,开庭审理前,法官多次寻找案发当日的在场群众,详细了解案发现场情况,并与原被告双方在案发现场实地勘验,测量道路上方架设线路高度,为案件开庭审理打好基础。
 
庭审当天,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责任争议,互不退让,无法达成调解,且因部分案件事实需进一步调查,法官决定暂时休庭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之后,法官再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并到山丹县农业中心监理站等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证据材料。
 
2021年5月25日,该案再次开庭,主审法官与合议庭组成人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并通知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中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向双方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法律的“刚”与人情传统文化的“柔”相结合,终于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和解协议,被告王某于2021年6月1日积极履行了第一笔案款,法院通知原告代某领取案款时代某连声道谢。至此,该案在山丹县法院的尽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山丹县法院将认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切实把为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供稿)